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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海化工甲类仓库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2024-08-08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利海化工甲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22年10月31日取得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连环表复【2022】6004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公司战略性重组,企业名称变更为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张健。因在2023年9月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现场评审过程中,专家提出该项目西侧空压制氮站应由第二类区域性重要设施调整为第二类全厂性重要设施,新建甲类仓库与西侧空压制氮站的原设计间距不足,故调整甲类仓库建筑长度。经原设计单位设计,缩短甲类仓库防火分区七的长度,建筑面积由248.43m2变更为128.31m2,存储物质为苯甲醛回用桶和氯化苄回用桶不变,其他防火分区均不发生变化。因此,甲类仓库建筑面积面积由744.38m2变更为624.26m2。同时甲类仓库废气排气筒参数及编号调整。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海化工甲类仓库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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