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煅后焦及余热利用项目(二期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江苏省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重新报批煅后焦及余热利用项目二期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8000万元
建设内容:年产5万吨石油煅后焦产品、8万吨蒸汽。
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厂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⑴废气
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⑵废水
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赣榆通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从处理容量和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是可行的,能做到稳定达接管标准要求,也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⑶地下水
在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各项措施充分落实,污染防渗措施有效情况下(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对区域地下水质不产生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项目场地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在废水排放处范围内的地下水中,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
⑷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器、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⑸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余热利用系统定期排污水、含泥沙废水等收集后经厂区污水站“隔油池+中和沉淀+砂滤池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⑵废气
本项目原料破碎、料仓、加料工段产生的废气为粉尘及非甲烷总烃,经“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4)排放,振动下料、提升、料仓、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为粉尘,经“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5)排放。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SNCR脱硝+钙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现有60m排气筒(DA003)排放。
⑶固废
本项目原料库废气处理措施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成品库废气处理措施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脱硫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含湿电除尘去除的灰尘)、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更换下的废布袋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棒及废反渗透膜等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一般固废处理单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⑷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厂址位于江苏省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厂内,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邀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建设单位: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杨主任 15251279386
单位名称: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6号
项目负责人:黄工
联系方式:0518-85111623
电子信箱:569649653@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世友炭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世有炭材全本公示:/uploads/soft/231011/2_14445470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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